创建时间:2018-01-03 浏览数:555
证据:1.受害人遇刺时,阿普里尔正在大厦三楼
2.受害人是被M1944式卡宾枪射杀,阿普里尔正在前不久购买了该枪
因此警方认为是阿普里尔杀死了受害人。
我认为警方的推断并不合理:1.证人如何知道阿普里尔当时正在大厦三楼?证明TA当时也在,那么有没有可能是TA用了阿普里尔的枪,后又嫁祸给阿普里尔?
2.当时在大厦三楼是否还有别的同样持有M1994式卡宾枪的人?如果有,会不会是这个人;如果没有,会不会有别人使用阿普里尔的枪将受害者射杀后,又嫁祸给阿普里尔?
3.如果阿普里尔确实是罪犯之一,但却并没有将受害者射杀,而是为同伙提供了射杀受害者的条件?
从以上几方面来看,我认为警方的判断并不合理,极有可能是别人射杀了受害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