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日一撞并非得过且过
一日一撞并非得过且过
*若珊 (福州)
20岁

一日一撞并非得过且过

创建时间:2017-12-22 浏览数:594

     

亲爱的老师同学们,大家好!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:一日一撞并非得过且过!

提起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这句谚语,大家肯定脱口而出“得过且过”。此话在我国民间流传已久,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贬义词,意思是指过一天算一天,凑合着混日子。比喻遇事敷衍,得过且过。也有无可奈何,勉强从事之意。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,这个词能不能变成褒义词呢?

我们知道,寺院中的和尚每天清晨都要起来敲钟,称为“暮鼓晨钟”,和尚念经的时候手中擎着的木鱼也可以算是钟。敲钟是佛家弟子的必修课,但不是他们的主修课。敲钟看似是一件轻松、无聊的事儿(敲钟又不需要动脑筋),但坚持下来就不容易了。过去的和尚讲究六根清净,远离世俗,撞钟是件很枯燥的工作。和尚撞钟,应该是没有多少乐趣可言的,而且这也说不上功绩,既不能青史留名,也不会受人钦敬。但无论如何,钟是必须要有人撞的,职责攸关,不管愿意不愿意,都必须要撞钟,而且要准时,撞的点数不能乱。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只要当一天和尚就要撞一天钟。如果一年之内,一个和尚可以坚持天天撞钟,那么他恪守职责的精神也是值得钦佩的。

窃以为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它并非一个贬义词。倘若让一个普通的人去寺庙里天天撞钟,或许他也不一定能做到。所以,我们可以从这句“贬义的”俗语中读出和尚们恪尽职守、坚持不懈的精神,而不仅仅是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”,抑或半途而废浅尝辄止逃避世俗的消极之心。

北宋词人晏殊的浣溪沙中曾说:“人生最留恋着过去,最希冀着将来,最悠忽者现在”。“满目山河空念远,落花风雨更伤春”是留恋过去,希冀将来,倒“不如怜取眼前人”反而是努力在现在。

 

            

(这块由清末著名学者俞樾书写的诗碑,如今已成为寒山寺中的一绝。)

关于“夜半钟”的说法,北宋欧阳修认为三更时分不是撞钟的时候。南宋的范成大在则考证说吴中地区的僧寺,确有半夜鸣钟的习俗,谓之“定夜钟”。如白居易诗:“新秋松影下,半夜钟声后。”温庭筠诗:“悠然旅思频回首,无复松窗半夜钟。”都是唐代诗人在各地听到的半夜钟声。

敲108下,主要有两种含义。一是说每年有12个月、24节气、72候(五天为一候),相加正好是108,敲钟108下,表示一年的终结,有除旧迎新的意思。二是依照佛教传说,凡人在一年中有一百零八种烦恼,钟响108次,人的所有烦恼便可消除。每年除夕之夜,中外游人云集寒山寺,聆听钟楼中发出的一百零八响钟声,在悠扬的钟声中辞旧迎新,祈祷平安。

新的一年即将来到,我想,为了不与成功失之交臂,我们更要在日常的学习中也倡导这种真正持之以恒,坚持每天都“撞钟”的精神,不能眼高手低,而应该做好自己分内之事,应踏踏实实撞好每一天钟!或许某日,也能撞出“姑苏城外寒山寺,夜半钟声到客船”或是深沉博大清越悠扬的“南屏晚钟”。

 

 

 

  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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